【篇一:行走在消逝中】
大爱李碧华在《霸王别姬》中有句结束童年的话:“十年了,还认得出谁是谁吗?”似乎并不精彩,可我见到这句话的瞬间,所有的委屈、心疼、怨恨、哀怜和不舍都揉碎了,塞在我心里,压得我闷闷的。唉,十年,从小豆子到程蝶衣,小石头到段小楼,从疼痛而幸福到宽裕而空虚,在这之间,小豆子失去了多少,怎么就一句轻描淡写把所有哀伤的情愫都理清了呢?记得一句歌是那样唱的:“如果人人都是一出折子戏……”可那也只限于如果啊,人生毕竟不同于一出出的折子戏,没有办法只把精彩一一唱过,却留下大段大段让人忘却的平庸与不愿回忆的痛!
我想,每个人活着,都会在成长的道路上失去什么,当童话书一本本地走失,变成大叠大叠的参考书时,人失去的不仅仅只是“书”吧,还有那些充满童真的幻想和愿望,与为小美人鱼消失而哭泣的纯。现实不是童话。在现实生活中,人是不是还会在睡梦中想到灰姑娘的玻璃舞鞋,想到与白雪公主在一起的七个小矮人?不过,也许也正是这样的与童话的单纯的擦肩而遇到了成长,那需要美好消逝中获得的成长。我常常会感慨造物主的神奇,因为每当你失去什么,他又会补偿些什么给你,就算那并不是你想要的;而就是那给予,积极地构成了每个人成长之路。
是呀,人总是在消逝中成长,在消逝中进步。那些纯真,那些美好像是贡品,用于祭祀青春,祭祀带血的成长,偶尔累了,停下来歇歇,想到了那些已从你身边流过的记忆。或美好,或悲伤,可都不得不把他们深埋起来,继续完成那茫茫的前进。然而人有再多的不愿还是得继续,人不能在涌出的胆怯与对过去逝去的追悔留恋中做只鸵鸟,因为当你把头深深埋进悲伤中时,只能给你带来更深的黑暗。人生就是这样的吧,各个阶段都有属于它的美好,总不能因为童年的失去而忘却你将来还有多少路要走。小熊是很可爱的,但当该把它忘在阁楼时,就忘了吧,成长会给你很多这样的理由。
我相信,每个人都希望永远活在童年,可当有人问你愿不愿意回去时,人会选择童年吗?我不知道程蝶衣会不会选择继续当小豆子,可我知道,童年的纯真与成长的感觉,都不应放弃!
【篇二:情在人间】
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童年的我很天真,也很愚蠢。说直接些便是傻里傻气了。那时的我总是以为那些陪我玩,逗我开心,或是给我好吃的东西的人就是好人了,也因为周边的人都是用吃的或是玩具来跟我联络感情。直至8岁时,爷爷的仙逝,让我对真情有了更确切的了解。
爷爷是在冬天走的。不知怎么,那年冬天特别的冷,甚至我都不情愿出门一步了。自从小叔意外身亡之后,爷爷的身体日渐虚弱,他是最疼他的小儿子的。每每说起,都要伤心好一阵子,也因为小权从小便和他亲近,只有看到小儿子时,他的眼里才会放出慈爱的光芒。至于其他人,他便常常板着面孔,包括父亲。
那年快到年底时,母亲做了些腌肉让我给爷爷送去。一路上我都小心翼翼的护着罐子,但因为止不住肉香的诱惑,变偷偷吃了几块。又怕爷爷发现了,于是把盖子盖好后,连上边的塑料纸都被我弄回了“原形”。不料手一滑罐子打碎了,手也划了道口子,血滴在刺眼的白雪上特别醒目,于是我我握着手指边哭边跑去了爷爷家。我在门口大叫时,并没有人出来。我此时正委屈,也不顾爷爷会不会训斥,踢开门便跑了进去。边跑边喊:“我的手指破了”!但院子里出奇的寂静,我的叫喊声似乎也有了回音。四下一看,只见院子朝南的拐角处摆着支摇椅,爷爷就躺在椅子上。我走到近前,此时,初升的太阳正照在他安详的面庞上,像是镀了层金般,他的形象一下子高大了,说不出的威严。我伸手去摇椅子,我大声喊叫,他始终没答应我一声,也没有动作,一种恐慌漫延了我全身,奶奶走时也是叫不动摇不醒,突然,一张黑白照夹着些小照片从爷爷怀里掉了下来,捡起一看是小叔的遗照,还有父亲和爷爷的合照。再看时,他还是未动分毫,我知道他最终没能熬过这个冬季。自此,他再也没能板着脸孔训斥我了。
爷爷是在一个星期后下葬的,在这期间,家里乱极了。村里的人都说母亲是克星。而爷爷也正是因为不同意父亲的婚事才和他闹僵的。于是大家都劝父亲和母亲离婚。在大家的压力下,父亲毅然决定要带母亲和我离开。那晚,我看到他抱着爷爷的遗相抽了一整夜的烟。
黎明时我们去上了坟,父亲跪在地上重重的磕了头,他并没有怨恨爷爷的偏心,他知道爷爷是疼他的,但为了母亲他毅然选择离去。也不顾别人说他不孝,他是很爱母亲的。临行时,隔壁家的小豆子气喘吁吁的追住了我,给了我一个包裹,鼓囊囊的,里边全是好吃的。他说他是偷偷溜出来的,他妈不让他送,说是怕沾了晦气,这也怪不得村里人,他们太过迷信。小豆子是我从小玩到大的伴儿,那时他哭了,说以后再不能和我玩了,他拉着我的手说以后有了好吃的该送给谁?我想我们之间的友情是珍贵的。但自此,我便在没见过他了。现在在我的印象中只记得他这个人名了,摸样什么的却早已忘却,只记得他经常给我吃好吃的东西,这一点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过。
从爷爷对父亲,对小叔,我相信亲情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的;从父亲对母亲,又让我了解到爱情是无价的;再从小豆子与我们之间的有情,我认为友情是很可贵的。幼年时,怀着一颗童心来审视这世间的真情,想得太天真。如今想来,在人的一生中,谁没有过亲情?谁又没一段深入心田的爱情?谁又从没得到过真诚的友情?
这三样东西人人都可以拥有,是这些东西让这个原本冷漠的世间充满了真情,是这些东西温暖了冷漠的世间。不论是怀有童心的我,还是现在的我,始终都相信:情,在人间!
【篇三:霸王别姬读后感】
“小尼姑我年方十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我本是……”
“我本是什么?啊?”
“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
“错了,我本是什么?”
“我本是男儿郎……”说罢,一个大烟杆子直捅入他嘴里。“不成器的东西!词儿都记不住!”只见他哭得那是梨花带雨。罢了,只缓缓来:“小尼姑我年方十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这,就是《霸王别姬》。
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然而李碧华笔下的都是有情有义却无不悲惨的人儿。如蝶衣,如菊仙,亦如段小楼。
那时的他叫小豆子。正是该无拘无束,玩耍嬉戏的时候,却被娘亲送进了戏班子。大雪纷飞,随着那只沾满鲜血的六指断落,他的人生也就此改变。
那一年,他被师兄弟欺负,他为了他,眉梢上多了一道伤疤。从此,小豆子的心里就只有小石头了。他是他的星星,最大,最亮,最璀璨夺目的那一颗。他的目光只为他而停留,他的虞姬,也只为他一人而扮。
“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要想人前显贵,必得人后受罪。”十年一晃而过,他们都成了角儿。当年的小豆子成了程蝶衣,当年的小石头成了段小楼。戏台上,他们是霸王和虞姬,戏台下,他们是师兄弟。不错,他们是师兄弟,只是师兄弟……
小楼娶亲了,新娘子叫菊仙,是个破鞋。菊仙待小楼,一如他待小楼。不过她能光明正大地摆在面子上,而他只能埋在心里。
抗日,内战,文革。菊仙死了,是自个儿上吊死的。又只剩下他们俩了。他对他,一如既往地情深意重。而他对他,亦是一如既往地当做兄弟,只是兄弟罢了。其实他知道的,他对他的情意,他一直都知道。只是他们不一样。程蝶衣就是个戏痴,戏迷,戏疯子,他一辈子都活在戏里了,他是他的虞姬啊!可是,他是真虞姬,他却是个假霸王。
“无我原非你,从他不解伊。”这句话,许是程蝶衣对段小楼的深情最好的诠释了吧。
这本书,不仅仅是主角儿们的爱恨纠缠,更是对文革的深刻反省。记国耻,不仅仅是记住别人对我中华的侵略,更要记住我们自己曾犯下的错。对于这个,我佩服德国对于纳粹的坦然,敢于担当。而我们却一直在逃避,这是不应该的。做错了不可怕,重要的是别忘记,别再犯一次,这就足矣。
书中总会出现一句话——人总是要活着的。无论是生在乱世,还是太平盛世,人总是要活着的。无论是谁,都是如此。要活着啊!不禁想起电影《二十二》中一位老人说的——这个世界真好,吃野东西也要把命留着。无论是身处怎样的时代,总有美好值得你留恋。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