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远方】
尕娃出生在一个孤岛上,一座就算你站在最高点也只能看见一望无际的蓝天大海的孤岛。
岛上的人们世世代代在这里安分地生存下去。而关于海的那一边的事,尕娃只听胡老头说起过。
胡老头是岛上唯一一个去过远方的人。尕娃曾不止一次地听他说起过远方。说起这个时,胡老头就会吸上一口烟,浑浊的眼珠子看向碧蓝的天空,仿佛陷入回忆似的,缓缓地用他那破锣般的嗓子开口道上关于远方的事。无边无垠的大漠,色彩斑斓的孔雀,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着迷。
尕娃变得魂不守舍,他的脑海里常常浮现着远方。尽管他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样,可他打心底里就觉得远方该是美丽的。逐渐的,尕娃心里产生了一种强烈而又疯狂的念头——他要去远方。这个念头如同种子落到心田,生根、发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成一棵苍天大树。他下了决心。
尕娃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在一个安静的夜晚,众人要宁静的月色里酣睡,尕娃留下一张纸条,拿上准备好的物品,划着一条小船,向着他朝思暮想的远方而去。
在海上漂荡的第一天甚至是第二天,尕娃是非常兴奋的。可是多过了几天,他感到了孤独,他开始思念他的亲人与伙伴。
这种孤独是那种一只鸟拥有万里天空却看不见另外任何一只鸟的孤独。这只鸟在空阔的天空下飞翔着,听见翅膀划过气流时发出的寂寞声。
苍苍茫茫无边无际。各种形状的云彩,浮动在它的四周。有时,天空干脆干干溜溜,没有一丝痕迹,像巨大的青石板。实在寂寞时,它偶尔会鸣叫一,但这声鸣叫,直衬得天空更加的空阔。
但尕娃并不想回头。尕娃知道,这是去往远方一定要承受的寂寞。
就这样在海上不知漂荡了多久。一天,他仿佛看到了远方的影子。那金色的阳光,金色的沙滩,在远方明晃晃地闪动着。尕娃颤动着嘴唇,泪水毫无预兆地流下,他知道那就是远方。这些天,他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他时不时会有一种莫名的兴奋与激动。他隐隐约约觉得前方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要向他展开,其情形就像久居黑暗小屋的人,似乎透过窗棂觉察到了曙光即将来临。今天,尕娃习惯性地看向远方,而远方终于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呈现在了他的眼前。
尕娃张大了嘴巴,用尽平生力气,大喊了一声:“远方——我——来——了——”
海浪在阳光的照耀下变得金光闪闪,它翻腾着欢呼着拍打着海岸,仿佛在为这个勇敢坚毅的男孩喝彩……
【篇二:鹅斗士】
我一向讨厌鹅。
我家养了四只大白鹅,洁白的羽毛披在身上,就像少女穿了件白色连衣裙,扁红的嘴巴,加上双黑色的眼睛,甚是可爱。家人和邻居,没有一个不夸它们的,除了我之外。
我讨厌它们,原因有三。首先,叫声似破锣。人来时,“嘎嘎”,不让它叫,它反而叫得更厉害,让你的耳朵嗡嗡响个不停;吃饭时,围着你“嘎嘎”,你不给它饭吃,它叫,你给它饭吃,你争我抢的,叫得更欢;夜里,稍有风吹草动,“嘎嘎”,声音高亢有力,聋子都能听见。烦死人了!
其二,不讲卫生,随地拉屎。有一次,我换了身新衣,准备去外婆家,一不小心就踩到了“鹅雷”上。我大叫一声不好,“好”字还未出口,就一屁股坐了上去。一下子,我的好心情就跑到九霄云外去了。
其三,乱咬人。小伙伴们有一次在我家做游戏,无意侵犯了它们的地盘,四只大白鹅,发了疯似的,张开嘴巴,“嘎嘎”着冲过来就是一口,小伙伴们吓得一哄而散。
直到有一天,我对它们的看法才有了变化。
前几天,我们全家在外面乘凉。突然,一个人偷偷溜进屋,拿了我们的贵重物品就要跑,一只鹅发现了,边叫边扑闪着朝那人身上冲。其它鹅见状,群起而攻。那厮对付了这只,对付不了那只。四邻闻声赶来,那厮只好束手就擒。
“真没想到,平日里那么惹人讨厌的鹅,关键时候竟成了保家护院的‘卫士’!”我对鹅的嫌怨,顿然而失。(公众号:冯老师为你读书)
【篇三:《狐狸和乌鸦》后传】
自从乌鸦被狐狸骗了肉之后,就成为了大家的笑柄,抬都抬不起头。回到家后,他整天捶胸顿足,发誓要是再见到狐狸就要让他好看!
碰巧,今天乌鸦又得到一块肉,肉油光灿灿,肥厚多汁。正在乌鸦准备吃掉这块美味的肉时,狐狸又不失时机的出现了。他看到乌鸦嘴里那块肉时,馋得直流口水,仿佛他好几天没吃饭了似的。狐狸眼珠子骨碌一转,想用老法子来套乌鸦,于是有便赞美起乌鸦来:“乌鸦老弟啊,你的嗓子可真动听啊!何不再来唱几首?抒发抒发自己的情感嘛!”乌鸦一听,心里不禁“冷笑”道:“哼哼!好你个狐狸,上次骗走了我的肉,今天正巧被我撞到了,我可不会再上你的当了!”乌鸦一边想着,一边把肉放到了旁边的树枝上。冷冷地说道:“狐狸,你上次骗走了我的肉,但今天,你可是骗不了我的!”狐狸听完,知道自己骗不了乌鸦的肉,但他并不灰心,继续说道:“乌鸦,你个破锣嗓子!怎么敌过夜莺小姐的歌声,你啊,是永远成不了才的!”乌鸦听完狐狸的话,气得直跺脚,连树枝都摇晃起来。狐狸见此情景,便略施小计,继续说道:“乌鸦,不是我说你,你啊,真是愚蠢,活该你有一身乌黑的羽毛!”乌鸦听完,勃然大怒,连头上的青筋都暴露出来,不停地跺脚,跳来跳去。只见挂在树梢的肉摇摇欲坠,仿佛随时都会掉下去。狐狸见此情景,大为欢喜,连忙去用嘴去接那摇摇欲坠的肉。就在这时,乌鸦冷不防地用爪子摁住了肉,冷笑道:“狐狸,从你说话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我是不会再上你当的!”狐狸听完,知道自己是吃不到肉了,便灰溜溜地走了。
聪明的人经过惨痛的教训是不会再犯第二次错的。
【篇四:写人特点的作文】
早上,我睡得正香,突然一声“杜玥怡,起床了”传来,不用猜,一定是我的奶奶。
奶奶像个“定时闹钟”,一到时间,她的破锣嗓子就响起来了,提醒我要干什么了。
我睁开蒙眬的睡眼看了看表才七点。我不耐烦地说:“奶奶,才七点呀,再睡五分钟。”说完我就又睡着了。过了一会又一声:“起床了,起床了,五分钟了,要上课了!”我一惊吓,爬起来一看,表一秒不差刚好五分钟,我无奈地爬起来穿好衣服上课去了。
刚坐下,奶奶一溜小跑过来,胖脸满是严肃地对我说道:“今天比昨天慢了五分钟,快上课!”过了一会儿奶奶又给我拿来了3个包子,用她那粗糙的大手递给我说道:“八点十分,吃早饭,刚刚好!”一看果然刚好八点十分。心里想着奶奶不愧是“定时闹钟”,真厉害。
早读刚下课,我去骑了两圈自行车,奶奶走过来对我说:“要上课了,快回去”。我停下车,刚好老师也发来了文件。
晚上,我吃过晚饭坐在床上,奶奶走过来对我说:“今天不是要上英语课吗?你还在玩!”我赶快打开手机,果然老师刚开始上课。上完课我坐在床上看电视,“定时闹钟”再次响了起来:“多晚了还不睡,晚上不睡,早上不起,快睡觉,明天还要上课呢!”
我的奶奶真是一个兢兢业业的好“闹钟”,不过这守时的好习惯确实值得我学习呀!
【篇五:蒙冤之后】
“你给我滚过来!”听见爸爸如雷贯耳的吼声,我颤抖地走到爸爸面前跪下,垂着头。“把头抬起来!看着我!”我抬起头只见爸爸的脸铁青铁青,脖子上的青筋一根根暴突出来,鼻孔张得大大的,呼呼地踹着粗气,“啪”的一声,爸爸那记重重的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
他死死地盯着我,两只眼珠都快瞪出来了,那眼神像寒冷的北风刮过空气,扇在身上,灌进我的心里,又好像夏天的烈日透过空气,照在身上,晒在心里,让我觉得委屈又悲痛。那目光蕴含着失望、愤怒,仿佛在责备我:“你太让我失望了!”
“说,桌子上的银行卡是不是你拿的?”
“不是……我……我拿的。”
“呦,干了坏事还狡辩,看我不收拾一下你,直到你长记性为止!”爸爸的声音是那么的刺耳,那么的沙哑,就像北风在呼啸;又像乌鸦在呱呱乱叫;还像敲着破锣那样难听。
我的眉头紧锁,脸通红通红眼睛里闪着委屈的泪水,手心上,额头上直冒冷汗。
“干什么呢?”妈妈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汤勺,“你们在干什么?”妈妈疑惑不解,“我……我……”我许久不肯说话。
“这小子做了坏事还狡辩,不可饶恕!”
“干了什么坏事啊?”
“偷拿银行卡!”妈妈听后满脸惊讶,不久,提来了一个上面挂着小金片的黄色皮包,取出了一张金色的卡片,爸爸一看,拿来了这张卡,因为那张卡,正是爸爸那丢失的银行卡。
“我拿银行卡出门取钱买菜了,买了你们爱吃的菜,排骨和牛排!”妈妈的声音是那么的温柔,那么的动听,就像微风拂面;又像燕子喃喃细语;还像婉转耳边悠扬的笛声,妈妈简直就是仙女下凡。爸爸盯了很久的银行卡,过来给我道了个歉,这场可怕的“战争”终于有了结果。
通过这个事情让我知道了,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不要过早下结论,否则,又是一场冤假错案了!
【篇六:我爱农村】
我从小生活在多姿多彩、空气格外清新的农村里,一直是外婆养育着我,但在6岁时我却离开了农村,跟随父母去城市生活了。当我快要走时,外婆默默的流下了如珍珠那么珍贵的眼泪,一颗一颗从泪坑里涌出来,那个场面让我痛心极了!
不过庆幸的是每逢过节时,都可以到外婆那里玩,只是,每次只能玩个两三天,所以,我会抓住机会使劲玩。在这里,我感到非常轻松,心里默默的想着:“农村这么好,我真想把自己永远藏在农村!”
这里有和我同龄的小表叔,还有小我4岁的小表弟陪我诉说真心,一起增添乐趣。一次,我们一起去采侧耳根,弄得满身是泥呢!我们还看见了蹑手蹑脚的小蚯蚓,我们把小蚯蚓抓起来,它的身体不停的使劲挣扎,好像在说:“你们这群野孩子,快放开我!”表弟似乎听到了它的心声,乖乖的把小蚯蚓放下了。我们怀着遗憾的心情而带着心里的愉悦慢慢地、轻轻地走了。这时,我们又发现了新的乐趣。一辆三轮车发出吱吱扭扭的声音,有时像猫叫,有时像破锣,我们不得不捂住耳朵,避开令人刺耳的声音。忽然,表弟提了个好玩的建议:“姐姐,我们不如去追三……”话没说完,我们就朝三轮车的方向飞奔过去,一会儿我领先,一会儿表叔领先……唯独表弟没领先过。这时,我想起了妈妈的安全提示:“不能在公路上奔跑玩耍,不然会出安全事故的!”于是,我带着小伙伴调头回家。
进了大门口,我看到了正在炒菜的外婆,外婆用慈祥的目光对着我们说:“调皮小将们,快洗手吃饭了!”
“喔喔喔”第二天到了,是时候该走了。到了城市后,我非常想念我在农村的美好时光和家人。
这正如一句诗:“每逢佳节倍思亲。”
【篇七:肉被骗走以后续写】
第二天乌鸦又站在那棵大树上嘴里又叼着一块肉,狐狸看见后馋得直流口水,它还想把肉骗走,可是怎么办呢?
狐狸为了讨好乌鸦就故意满脸羞愧地说:“敬爱的乌鸦先生请原谅我上次的自私和贪心,请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就原谅我的愚蠢行为吧。”乌鸦看着狐狸这副假惺惺的面孔,心想这次我一定不会再上你的当了。乌鸦没有吭声。
狐狸这时眼珠一转,计上心头,接着说:“亲爱的乌鸦先生,您的舞姿真优美,天鹅比起您来可就差多了。您的眼睛真明亮,老鹰都不敢与您PK。”乌鸦摇摇头还是没有回答。
狐狸急眼了,破口大骂乌鸦是只大黑鸟,嗓子像破锣,还骂它是只又丑又没用的大笨鸟。可是乌鸦听后仍然纹丝不动。狡猾的狐狸只好垂头丧气地跑走了。
【篇八:七年级语文写人作文】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猜猜这是谁在“湖小好声音”上一展歌喉,逐鹿群雄?他,就是我的好哥们李骏希。
每当说到他,我就不由得想起他那美妙的歌喉。记得在班级选拔参加“湖小好声音”的参赛者时,好几个同学包括我跃跃欲试,都想争夺那唯一出征的宝贵名额。但可惜,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至于我,就更不用说了,一幅破锣嗓子,还没唱完第一句,就惨遭淘汰。而李骏希完全就是那鸡群里的百灵鸟,他才刚亮嗓子,就使得音乐老师摇头晃脑,跟着打节拍,我们也不由沉醉其中。
李骏希唱《童年》时一气呵成,没有半点拖泥带水。该快的时候,他的歌声如同在森林里奔跑、跳跃的小鹿,轻快地带过,不留半点余音;该慢的时候,他又仿佛吟诗作赋的诗人,将音韵完美地体现出来,但又不会过分延长歌曲原本的节奏。李骏希唱完最后一个音时,我们仿佛正在校园里,荡着秋千、听着知了歌唱……所以,毫无疑问,他轻而易举地打败了班上所有的唱歌高手,代表班级出战。
李骏希一路过关斩将闯到决赛。他一出场就技压群雄,他那婉转悠扬的歌声,赢得了阵阵喝彩。作为他的忠实粉丝,我们的欢呼声和掌声,都快把“天使剧场”掀了个底朝天。李骏希受到了鼓舞,歌声也越发动听。最后,他那高超的演唱技艺,深深打动了评委老师,他们都不由自主地为他竖起了大拇指。
但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李骏希那余音绕梁的歌喉,离不开他持之以恒的训练。每天早晨,他提前半小时起床练习吊嗓子,每晚入睡前,也必会进行字正腔圆的朗诵练习。正是经过这一天天的训练积累,他的唱歌功底才能打得如此扎实。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希望李骏希这匹骏马,在音乐的王国里纵横驰骋,闯出自己的一片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