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妇相关作文

【篇一:暑假去看海的作文】

我那时踏着青石板路回家时,听见几个长舌妇的窃窃私语。待回头看时,她们已放下那指指点点的手指。那时,觉得好不奇怪,便加快了脚步,拿着书箱,快步地走,觉得仿佛要赶不上什么。

到了家门口,家里大门大敞,风吹着门来回“吱呀着”,像一条上岸的鱼,那翕忽张合的嘴,家里门怎开着?哥呢?怎地把娘一人放在家里?我三步并作两步进了院子,“哥,我回来了,娘!”老屋的门也敞着,娘那气若游丝的哭声从空气里飘过来,钻进我的耳朵里。“娘,你怎么了?哥呢?您怎地又哭了?”,我抬手拭下娘眼眶下的浊泪,望着她那双已然昏瞎浑浊的眸子,“怎地家里大门都敞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老二啊,你哥被一伙警察给抓走了。他们说他是个贼啊!”,娘说着,手像秋天的落叶,颤巍巍地伸出来,像是要抓住什么,我连忙攥住她的手,“你哥不是做着一个小买卖吗?他不是改好了吗?”说着眼眶里的泪又溢了出来。

哥,他是个贼?不,不可能。虽说哥之前是个浑蛋,可他改好了呀!他做着个小买卖,虽脏点,累点,可我家的日子也一天天好起来了不是吗?你看他那天还眉梢子都带上笑的给我讲那天他做生意时遇见的小姑娘,怎么就————?

“娘,娘!您先别哭,他们是不是搞错了?哥不会呀!”我还是不相信,不敢相信,我那老实巴交的'哥,会是个贼!良久,屋里只有那台老式钟不利索的走针声和娘啜泣的声音。我的心,坠下去,坠下去,坠到谷底去,坠入尘埃里去。

……

我不再上学了。也不能了。

每每我迎着初升的太阳走在青石板路上,便晕晕乎乎的。仿佛我在海上,那蔚蓝天,蔚蓝的海,不掺缝儿的镶着,我在船上,向着外国,向着洋学堂。我看着阳光把绿叶的影子,拉长,拉长……,我不再上学了,我得照顾娘。她老了,我得守着她。我找了个抄抄写写的活儿,能勉励维持我和娘的温饱。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我从不知哥给我买的吃的,穿的,学的,用的,几乎都是最好的,都那么贵。我早该想到的,那样的小买卖怎么会负担的起这么多的钱?是,是我拖累了哥,若不是我要上学,若是我肯帮家里做点儿事儿,怎么会逼哥到如此地步?我踏在青石板路上,脚下发出清脆的响声,我路过小学,里面传来朗朗书声:“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天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

“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我说。

【篇二:共享时代,不共享生活】

从我们祖先还攀着藤蔓、啃着果子的远古时代,人类就已经是群居动物。可人类向来秉持着点到为止的聪明,互帮互助、互利共赢,又适可而止地不介入他人的私生活中去。但是,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人类认知的不断提高,不知是哪个智者提出了“共享”这个理念,并带动着我们迈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共享时代”。以共享单车为首的一系列共享产品铺天盖地地袭来,它们虽然便捷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却又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消极影响。

在共享时代,我们的私生活被无意识地闯入。未知总是散发着神秘的气息,它用着干枯苍劲的手牢牢地抓住了你的好奇心,并且让你谈之色变。你从来不会知道也不想知道上一个使用这辆共享单车的人是谁,包括他/她的心路历程、身份地位、在城市的哪一个角落过着苟且偷生或是荣华富贵的生活。上一个使用这辆单车的人或是一个面若银盆、眼似水杏,笑起来花枝乱颤,穿着清新时尚的小姐,她正赶着去单位上班;或是一个袒胸露乳、毫不检点,用着浓郁的乡音叫嚷的糙汉,他正急匆匆地骑去工地搬砖……而你对其一无所知,不知不觉地就沾染上了别人的气息,带着好奇心理去揣测别人的生活。你与他人构建起了不必要的联系,把自己的隐私像长舌妇们聊的娱乐八卦一样毫不遮掩地推送到了别人的面前。

除此之外,一旦不与这个时代随波逐流,就会被贴上顽固迂腐的标签。我的父亲就是一位典型的70后的知识分子。他热衷于蹬着一辆年久生锈的小单车,前弓着身躯,咯吱咯吱地上班下班,乐此不疲。我曾暗笑他的迂:“都2017年了,你就放下老一套,跟上点潮流吧。”我总是这么调侃着。父亲挠了挠他的后脑勺,眼角的纹路宛如将石头投入水中后的水纹一样漾开。他尴尬又羞涩地说:“有些东西,习惯了就改不掉了咧。不像你们这些年轻人喜欢尝试新东西啊。”

若想要逃避这个共享时代,那简直是天方夜谭。除非你和武陵捕鱼人一样寻到了一处世外桃源。我们只能去迎合这个共享的时代,做个懂得把握分寸的贤人,在共享时代里不共享生活。

【篇三:这样做挺美】

几个长舌妇在背后小声地议论着我。

“那条狗好可怜,被这孩子用那么大的石头砸!”“对啊,要不是我们到场了,那石头可就要落下去了!”此时,我并没有反驳,反而心里觉得,这样做,挺美。

我本是很少出没在稀人少烟的巷子中的,可谁知,遥闻巷中犬吠与小孩啼哭声,便不自觉地冲进小巷中了。灰白的墙壁,如白发老者的脸般久远,几处小平顶房的屋瓦掉的掉,破的破,满是岁月的疮痍,而那声音,也愈来愈近了些。风,突然吹得猛烈了些。

转过巷角,一幕惊人而又绝望的画面出现:一只黑纹的狼狗已经把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逼到了墙角。那黑纹的狼狗一看就知道是无主之犬,两排尖牙上不断流着涎水,嘴中发出一股绝望的臭味,脖子后边的毛凌乱不堪,显示出点点的啄痕,不知谁家的鸡鸭惨遭毒手。

而那小孩,从衣着打扮上看并不像这里的人,那一声声的稚叫,很容易让人心生爱怜。手背上渗出的血滴子,应该是刚才磕倒划出的吧。我挽起袖子,狠狠咽下一口唾沫,随手捡起地上一块大石头,如同奔赴战场般转过巷角。

“别怕,有我!”我大喝道。

我快速跑过去,一手护住小男孩,他的头发被风吹得如此凌乱,哭声却还未停止。狼狗嘴边的血迹吓了我一跳,心中大料此事不好。若小男孩是被咬伤的,那要赶快送往诊所,防止伤口感染。

二打一肯定打不过,眼见狼狗越走越凶,如狼般眼中冒着绿光,又如凶狠的死神般狰狞恐怖。突然我想起书中的一段话:假装蹲在地上捡石头会把任何狗吓跑。事到如今,不得一试了!我照书上所说那样蹲下,石头却未离手。那狼狗却轻吠两声,一溜烟跑了,我大声呼口气,心里想:这样做,挺美。不料几位妇女经过,对我指指点点,我明白,我的名誉遭到了冲击,但救下了小男孩,这样做,挺美!

我真的觉得这样做,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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