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迷相关作文

【篇一:我是一个侦探迷】

我们的教室后面有一个“发现教室”图书角,是老师的网友捐赠的,大约有三百本,我们每天可以看到好多的书。例如《木偶奇遇记》、《昆虫记》、《吹牛大王历险记》……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1878年,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年轻的医学博士华生是一名随军医生,被送回英国,由于华生在战场上英勇救人,政府给了他七个月的假期,这个期间他十分地放松。

可由于华生花销大于收入,现在连租房的房租都成了问题。不过恰巧他的一个朋友也在伦敦。根据那个朋友给他的地址,找到了一位天才侦探——福尔摩斯。那个朋友让他到福尔摩斯这里来的原因,是福尔摩斯最近看上了一座房子,里面的服务也很好,就是房租有点高。如果他们俩把手头上钱全放在一块儿,这座房子就可以得到了。最后,华生勉强答应了他。买完房子以后,一起开启了他们的侦探之旅。

有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了警察局局长葛莱森的电话,说有血案要福尔摩斯去破。福尔摩斯听了更是兴高采烈。因为他这几天都闲着没事做,正好去活动一下筋骨。到了现场,他首先对现场扫射一遍,后来发现了“拉契”这两个字,福尔摩斯看到了这两个字,什么都明白了。因为他上次在伦敦调查一起凶杀案时,也在墙上看到了“拉契”这两个字,然后福尔摩斯进行了一连串的联想,马上派人把贝克街196号的主人,然后用显现剂在他的手上涂了一点什么液体,他的手上就出现了明显的血迹,福尔摩斯可以断定,人是这个人杀的。

通过这件事以后,福尔摩斯被英国政府重用,于是他成了英国伦敦侦探社的社长。

这本书真是本好书,我为里面的种种离奇古怪的故事情节着迷。我为福尔摩斯聪明才智感到惊叹。我要学习福尔摩斯的智慧。我想长大了也去当个警察。为老百姓破案。

坏孩子变成好孩子,是多么的不容易啊。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地方。

【篇二:这就是我】

在镜子中,映出了一张圆圆的脸,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我。呵!那鼻子好低,嘴唇如樱桃般赤红,那长发宛若仙女的飘带,垂落与腰间之下。再次端详,才发现--原来那是我自己。

我是一个比较文静的女生,但在多数人眼里,我更像一个活泼好动的小花猫。这也许是因为我太容易表现自己了吧——和关系熟的人可以畅所欲言、无所不谈;但和不熟悉的人恐怕连一句话也没有。平时,大家都把我当小妹妹看待,因为我比他们都小。

步入初中,对我来说是很快乐的,因为我可以认识更多的新同学,结识更多的志同道和的学友。我喜欢怀着这种神秘感去探索人生的路程,不管是羊肠小道的崎岖,风雨路上的泥泞,还是光明大道那样一帆风顺。

我算得上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侦探迷,我喜欢用我的智慧去破解那奇异又惊恐的戏剧。我十分崇拜夏洛克,从他身上我体会到一种十分敬业的精神。打个比方,如果给我一台电视机或任何好玩的东西,和一本极具诱惑力的书来让我选择,那么我必然会选择书。

不管是我最喜爱的侦探小说还是文学杂志,我一样会爱不释手。每当我读完一篇好文章时,总会佩服作者的奇思秒想,文笔流畅。我一直很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们那样写出令人惊叹的文章,这应该可以算作是我的梦想吧!

虽然这是我的最爱,也算是一项特长。但是人不能吊死在一棵树上,所以我还有其他爱好:弹琴、旅游、下棋、绘画等等。

人不可无一技之长!要说我最大的特长就要数书法了。我从小就开始学习毛笔字了,看着书法家们写出来那一幅幅龙飞凤舞的作品时,我心中早已羡慕不已。

每一个绚丽的人生,都是由每一天的点点滴滴而构成的。我就是一个这样的女生,来和我交朋友吧!让我们共同奔向理想的彼岸。

【篇三:发生在教室里的一件奇案】

“叮铃铃!”下课铃响了,老师要把晚上写的口算题卡收走。可是要交作业的小明翻开作业后,发现自己昨晚写的作业被人撕走了。他焦急万分,赶紧向老师报告,老师向全班询问了一下,都说不知道,老师只好让小明再找找。

中午休息时,我跑到小明位置一边对他说:“小明,我帮你找,看看是谁拿你的作业。”小明知道我是个侦探迷,特备相信我说:“好的,谢谢!”

“请你给我说一下这件事情的经过。”我郑重其事地说。

“今天早上我在整理书包的时候,我还检查了一下作业,都好好的。上学校时,我一直都是右手抱着书包的,没有人会拿,直到收作业时,我才发现被人动了。也就是体育课时我们都去上课的时间我没跟书包在一起。”小明一边说着一边唉声叹气。

“都谁知道你的口算题卡在哪儿放。”

“小刚!”小明睁大眼睛急切地说到。小刚是我们班一个学习不太好的学生,从来不爱写作业。

“ok,我知道了。”我对小明说。我跑到办公室,找到了数学老师,告诉他我的想法。我们挑出了小刚的作业一看,我们立刻就认出了小明的字体。可是我们都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下午,到了上数学课的时间,老师特意拿出小刚的作业放在展台上让同学们看。同学们看到都惊呆了:虽然卷面有点儿脏,但是答案全对。同学们议论纷纷。

“太厉害了!”

“士别一日,当刮目相看啊!”

这时,我赶紧跑到小明位置上,让他拿出口算题卡,也让他放在展台上。大家一看,马上就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小刚羞愧地低下了头。自然小明的脸笑成了花,我的心里也乐凯了花。

【篇四:我是侦探迷】

国家安定需要军人保护,人民幸福需要警察保护。从小我就对从事正义职业的人特别崇拜,可是警局里的警员,侦查组,局长……大大小小各种职位我都不喜欢,唯独喜欢的是协助警方办案的私家侦探。

从小至大,我常热衷看有关破案的文学作品。八岁,我认识了福尔摩斯;十岁,接触了《名侦探柯南》……从这些文学著作中,我了解了一些侦查手法,随着我不断地思考和揣摩,我觉得现在也算是个小小侦探能手了。不,算是一个业余的侦探迷了。

一次班级召开元旦联欢会,我们正兴高采烈举行活动(老师不在),有位同学的鸡腿不翼而飞了,大家都起哄拥了过去。我煞有介事地说:“不要动,保护犯罪现场!”大家都哈哈大笑。我才不理睬他们的讥笑呢,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见识过我的厉害!

我问:“鸡腿什么样?”

“是炸鸡腿,油太多了,放在这个袋子里,经常滴油。”同学说。

我眼珠一转,开始推理:“如果是原地‘作案’,那么地上会有炸鸡腿上的渣子,但是这里没有。地上有水,摸着很滑,闻一闻,很香,是油!看到滴的方向,是陈奕冰的位置,位置下方很干净,四周有残渣,这是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把下方‘证据’踢向四周,导致四周有残渣,自己的位置干净。垃圾桶里没有骨头,那么抽屉里……啊!骨头在这儿。就差另一个证据了!”想到这儿,我把陈奕冰叫过来,他手上有滑滑的水,真相一定只有一个。

我转身对同学们说:“我知道‘凶手’是谁了。‘凶手’就是你——陈奕冰!”我向大家说出我的推理。最重要的是,他的抽屉果然有鸡腿骨。这时陈奕冰反驳:“万一是有人诬陷我呢?”我说:“你把手伸出来。同学们,你闻闻。”同学们闻了闻都点了点头:“是鸡腿的味道。”证据确凿,陈奕冰只好承认“罪行”。真相大白后,同学们都纷纷夸我了不得!

还有一次妈妈心爱的手链不见了,翻箱倒柜找了好久,最后请来了我来破案。我问:“在哪儿丢的?妈妈说:“就这儿。”妈妈指着客厅茶几和沙发附近的地方。于是我又开始推理起来:“应该不是盗窃案,家里最近没来人?这附近丢东西最有可能是沙发底下,试试?”我向沙发底下伸了伸手,果然找到了!妈妈夸我是一个小神侦探!

我是侦探迷,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侦探迷。正是由于迷上了推理,才帮助我养成一种——对生活细节处处留心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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