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离别真不容易】
天色阴沉,天空淅淅沥沥地下着雨。
爸妈把大小十余个箱子塞进后背箱,沉重地关上箱门。
跟我们告别的人很多,我这才意识到,离别,还是来了。
我仰起头,望着天空细密的雨丝发呆。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才猛地回过神儿来——是我发小。她轻松地打趣:“可不能忘了我这个大奔头!”我被逗乐,顺手拍了拍她因发际线高露出的额头。
三岁,幼儿园报到,她哭闹着离不开妈妈,我主动安慰,午休时俩人蒙在被子里,说着悄悄话,勾着小指头一同入梦;六岁,一同报舞蹈班,我们总是趁课间家长不在时溜到小卖部,用攒了许久的零花钱买花花绿绿的零食,一人一口吃得乐此不疲;八岁,在去北京旅游的绿皮火车上,我们俩人蜷缩在窄窄的卧铺上,依偎着取暖……往事如泛黄的老电影浮现在眼前,不禁感叹:十年,何其容易!
“源源!”姥姥唤我去。我瞥到姥姥泛红的眼圈、被风干的泪痕,忽地鼻尖一酸,只觉得温热的泪在眼中徘徊。
我害怕与姥姥对视。小时候,夜深人静之时,姥姥轻声掖好我的被角;昏黄的灯光下,姥姥精心为我缝衣补袜;寒风凛冽中,姥姥做的酸菜是我记忆中的温暖。她用蜡黄的手攥住我的手,嘴唇微张,刚想说些什么,话就哽在嘴边。她往我口袋里塞了个苹果,想叮嘱千言万语,最后只说了一句话:“常回家……”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就此决堤。
“该出发了。”爸爸失落地说
回首我生活十二年的地方,拐角的自行车棚,是我和伙伴们常玩耍的地方,是我们藏身的安乐窝,热情的保安大爷常与我们说笑;那棵合抱粗的柳树,是我常与姥姥去的地方,每个夏日午后,姥姥都会搬着小木凳在树下乘凉,织着彩虹的毛衣,我枕着她的衣角甜甜入睡;至于后院的陡坡,那永远是滑滑板的起点……这儿记载了十二年快乐生活,这样一别,竟有些不舍。
车开动了,我与他们挥别,泪在风中瑟瑟发抖。
雨打在车窗:啪嗒,啪嗒……
离别真不容易。
【篇二:最美】
“哐当。”我关上箱门,像往常一样去楼下拿牛奶。喝着香醇可口的牛奶,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个身影—— 一个佝偻着背的老人,在晨雾中骑着三轮车缓缓过来,拿出还散发着热气的牛奶,向箱子里放去。锁上箱门,又在晨雾慢慢中离开了。
我们是在三年前开始订老人的牛奶的,起初是因为老人一家一户来推销。初见时对老人印象并不好,我们已经明确和老人说过,我们不需要牛奶。可老人仍然固执地按响门铃。后来实在感到烦,无论老人怎么敲门都置之不理,老人在最后一次按响门铃时,他对我们说出了内心的苦衷。我们心一软,觉得老人实属不易,便订了一年的。
老人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很少听见他和别的邻居寒暄,也很少听他提及他的家人。每次只留给我一个孤独的背影。那件事,却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那是一个冬天。天气很冷,我与爸爸跑完步回家。走到单元门口的邮箱前,却停下了脚步——老人蜷缩在他绿色的军大衣中,蹲在箱底下,似乎睡着了,一听见有脚步声,便睁开了眼睛。我很诧异:“老爷爷,你怎么在这里睡觉啊?”老人站了起来:“哦,我送牛奶的时候看见你家箱子里有一串钥匙,这大清早的,箱门也不关,让别人拿走就不好了。”我看了看手表:“您等了一个小时!”我有些惊讶,平常这个时候,老人应该送完牛奶去送孙子了。“没事。”老人站了起来,只不过动作有些艰难,腿也是一瘸一拐的。“您这腿?”“没关系,老毛病了。”老人淡然地转身,走向他的三轮车,缓缓地离开了。
第二天,我准备感谢一下老人,却没想到送牛奶的是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少年,见我有些发愣,说“爷爷发烧了,让我来送牛奶。”我看着手中的牛奶,一股愧疚之情在心中蔓延开来……
我与老人之间的联系不过只是一瓶牛奶,但老人为我们做的事,就像牛奶的香醇一样荡漾在心中,那味儿,真美!
【篇三:变形记】
“哎,起床。”奶奶起床了。
这微小的声音我听到了,立刻警觉起来,像一只惊弓之鸟从床上一跃而起,又伏在了床上。
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像野兽一样,风吹草动就会使我警觉起来。而且,空中旋转,这种高难度动作,只有杂技演员才会吧,我居然做到了。
抬头一看,六点钟,通常我都是这个时候做梦的,难不成我又做白日梦了,我把手指往尖虎牙上一划,一道小小的伤口露出来。
疼!我有超能力?太赞了。
我在高兴时,想起伤口还在慢慢地滴血,竟然不自觉地用唾液去舔,这是猛兽的专用医疗法。
我跳下床去,几乎没有声音,我是猫吗?
不,猫咪应该没有一声响动,而我落下地时,多少还是有些响动的,应该是某种猫科动物吧。
一照镜子,一对黄褐黄色的豹眼出现在镜子里,我惊得一蹦三尺高,与天花板来了个亲密接触。
我成了一只猎!豹!
想一下刚才发生的一切,证实了我的猜想。
我好奇地照了一下自己,那虎牙多么锋利,可以将一块厚一厘米的木板瞬间咬碎。
我惊讶至极!
今天妈妈不在,我自己去上学。
一看表七点三十分,今天还值日,七点四十五分就得到校。
我飞一般吃饭,鸡腿没熟,我就抓出来吃了,连骨头都不剩。
我冲出家门,以每秒十一米的速度冲刺,猎豹不愧是跑得最快的动物。现在,我拥有了猎豹的特征,就有如此快的速度。
我想高兴得轻轻叫一声,却是大吼一声,差点吓到了路人,不过五分钟我就跑到了学校。那对豹眼中的圆瞳孔一下子变细长起来,就连思考都没思考便跃过大门,三步两步就爬上了十五级楼梯。
该死,门窗紧闭。我忽然看见临街的窗户没关,我刚想吼一声却又收了回去,震碎了玻璃,我可负担不起。
我跳上屋顶,从另一头的窗户快速翻了进去,可依然被早来的同学看见了,他们叫了起来。
监控录下了一切。
我得去校长室把监控信息删除,刚下楼一群学生便冲进来。
俗话说,狗急跳墙,豹急了也跳墙,我一跃而起,笨拙地跳上了楼,我又一次跳上了屋顶,同学们上来后四处寻找我。八点了,大多数同学都回到教室后,我才跳下来,走进教室。
班主任劈头盖脸地把我训了一通,可我根本没在听,不知为何,手指发痒,痒极了。回到座位上才知道手指开始长出爪子,手心有了肉垫,胳膊开始上冒出黄色的毛发,我只好与老师说不舒服,要去卫生间。
一出教室,我跳上屋顶,下半身已经是豹的身体,我不能让豹的基因控制人的DNA。
我突然一激灵。飞快地跑向利民医院,路人大惊失色,有的人打110,幸好医院不远,我想告诉医生事情经过,一开口,一声豹吼。该死,我冲进器材室,医生吓得不知所措赶紧逃跑。
我在器材室里闹腾一番,找到了抽血器,忘了,我手已成了爪子,根本装不住,只好用嘴叼起来。
冲出器材室,还有一个人没逃,我连忙扑上去将医生按倒在地。
我一吼,医生吓坏了,动一下都不敢,我把抽血器给他,指指未感染的脖子,他立刻明白赶忙抽血。
一阵急促的警鸣声传来,血抽好了,我起身就跑,子弹落地的声音传来,我径直跑向汽车站去太原,找莫尔斯基因学医生。
来到汽车站,正好有一辆通往太原的汽车要出发,我百米冲刺追上大巴,纵身一跃,跳上车顶。
这场旅行肯定凶多吉少。
太原可不是静乐县,警察全副武装,处处是保安。
我伸出爪子,慢慢下滑,传来了嘶嘶的响声。幸好,他们都插着耳机,没有理会我。我找到了放行李箱的地方用爪子将箱门掀开,正好一辆大巴来了,我立刻跳进存行李箱的地方。另一辆大巴嘟嘟的响声紧促而可怕,瞬间将箱门撞飞。
我吓得不得了。
司机也不得不停到了应急车道上。
我用爪子划开了一个人的行李箱拉链,钻了进去,拉上拉链,留了一个透气的小口。
司机下来查看,看见消失的箱门,狰狞的爪印,吓得不敢动,另一司机跑来惊慌地说:“我看见一只豹子跳进里面去了。”
两位司机立马上车,紧闭车门。
咱们车上有只豹子,临窗的乘客不由自主地向下看。
“丁铃铃……”
司机的手机响了。
“我们是太原特警队,你们正处于太原市100公里的郊外,请确保人身安全,我们正全速前往……”
完了,特警队来了。
还有一百公里,猎豹一小时行进一百三十公里。我一个小时内应该就能到。
我二话没说跳下车跑。
身后传来了尖叫声。
刚跑了不到三十公里,警鸣声传来,我爬到一座小山上,用树木打掩护。
押送车,武装车,电棒,麻醉枪,冲锋枪,很显然是要把我往牢笼里送啊!我如果不听话,连牢笼都没得睡。
我一路狂奔到了太原市,只用了45分钟。
太原理工大学在哪儿,不是中美混血的莫尔斯医生在那儿吗?
“本公交车,下一站通往太原理工莫尔斯来访的科技学院。”公交车的广播响起。
我突然想到《唐人街探案二》上不就是用唐老鸭演出服装道具遮掩身份的吗?我也可以呀!
我穿上了小猪的衣服,套上猪头,笨手笨脚折腾了两个小时,才来到了科技学院。
我连爬带滚进入实验室,戴上变声器来到莫尔斯的房间,他吓得一个后空翻稳稳地站在地上。
我说:“我是人类,我不知道怎么有了豹的基因,变异成这样。”
他缓了一会后与我交流,将我带入他的私人实验室。
我掏出我抽出的DNA,递给他。
检查后,他说:“你的人类基因只剩下大脑思想,不过可用大脑中一个如同手机备份的功能真菌来还原。”
开始还原了,毛发开始减少,爪子开始退化。
一小时后我成功还原,只怕当我想变豹时,眼睛,性格,力量,耐力等会像豹一样。
莫尔斯送了我一副变色眼镜,它可以通过视网膜进行治疗,大约一年半后,我身上豹基因就彻底消失,可能会有后遗症,在运动方面表现突出。
回家后,我一如往常。原来是眼镜超人工智能将那一段记忆改写了。
太赞了,眼镜是黑客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