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青春的梦】
我明白了要把所有的夜归还给静寂星空
要把所有的秋归还给疏疏篱落,要把所有的懒惰和不前归还给过去的我,明日之我,胸中有丘壑,立马振山河。
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眨眼间初一时光已流逝细细回味,脑海中只留下了曾经立下的目标以及一次一次立下要好好努力,改过自新,奋发图强的决心,却未曾留有达到目标实践决心的那一刻。现在想来后悔不已,可世上无后悔药,只能追悔莫及。
都说新学期新气象,那么即将开始的初二生活就该是我重新努力的起点,是我追逐目标的小船扬帆起航的港湾。努力,不是说在口头上的,是要实践在行动中的。虽然一次次考试成绩令我不满意,一次次年纪排名未曾达到目标,但我不会放弃心中的目标。我会有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乐观,无所畏惧。因为我坚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将抵达梦想中的花园。采摘属于我的胜利果实。
当然,仅有一时的努力是完全不够的,持之以恒的毅力是必不可少的,水滴石穿,绳锯木断,就是这样慢慢积少成多的。残烛之年,亦有人坚持学习,可谓活到老学到老。那么我这如日出之阳的少年又有什么理由不坚持努力学习呢?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早有先辈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惨痛教训。我就更不能让宝贵的时间如细沙般轻易从我手中溜去。
【篇二:怀旧】
我从来不知道,只是因为从来不屑去问“为什么”,从不懂心疼自己的天真,心疼自己的笨。
时光如波,也许他一直都在书写着“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执著。三月的柔情由他执笔,七月的暴虐是他的真性情,看不透他。
但我从来无心顾忌,直到梦里突然有一个熟悉的身影驻足,我始终看不清她的眼,却约瞥见她的泪,她似乎在这大千世界苦苦寻着什么--寻着什么?思索像是漩涡似的温柔,慢慢吞噬梦中的我,从不给我惊呼的机会,不容我停下。
梦醒,仅在午夜,星辰不散,忆着梦里的人,她在寻着什么?我想,也许是一纸遗失多年的书信,也许是儿时长空残烛的一粒星宿,也许是雷雨前心有不甘的一缕飞灰--这么想,仅仅是因为她日日地找,我夜夜地梦,但从未结果……
清风落落,绿萝衣衣,肆意地牵了衣袖的情。偶尔一次起得早些,朦胧的眼总被那眼疾手快的风在搭拢之前掀起,坐在父亲自行车的后座,听着老车满足的呻吟,不觉竟有满心的惊喜--也许每天的晨都是如此清明磊落,只是被窝里该死的温柔牵绊了我的眼光,止不住的冥想。
老车是我们家的两代元勋,岁月洗去了它年轻时的少年锐气,却吝啬地给了它一身病体。“久病何来友人访”,老车却有一位钟情的老友--我的父亲,父亲对老车可谓是挚爱,从不嫌弃老车的破落,反而疼爱有加,有时我甚至怀疑老车前世竟是父亲的亲生骨肉。我们姐弟两个总是嘲笑父亲的寒酸,父亲只是摇摇头,便去侍弄老车了,留下我和弟弟相视无言。
可此时醉意在清风抚揉中,鼻尖竟有些酸酸的,想起父亲看老车时的眼神,满是幸福的红晕,此时想想,老车是属于父亲一人的回忆,一人的细水流长。想到这儿,脑海里梦里的那人越来越清晰,我在靠前,她在走近,擦肩而过的一瞬间,我不由惊了一跳--怪不得如此熟悉,这世间我最熟悉的莫不是自己!我发现自己和父亲有些相像了,再也舍不得丢弃任何一张纸,总是留着,留着,留到最后却在不经意间风化成了尘土飞扬……现在我才明白那些旧得发黄的东西才是我久久追寻的东西。
窗外蓝色的月光向我唱着一曲“曲终人散”,怀旧,也许是害怕一不小心来不及装进脑海的记忆被风一吹就散了。旧日,无论是残冬,无论是枫桦,终是漫天黄沙里最美的一线天,莫忘,一曲酒歌唱尽天涯!
【篇三:萤火虫的故事】
第一次认识萤火虫还是小时候看的故事书里。书里面的萤火虫是漆黑夜中一颗颗闪烁的星星,在夜里为人们照亮前行的道路。那时的萤火虫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它的美丽。
见到萤火虫已经是六年以后的一个夏天了。我和爸爸一起回老家,夜色中和爸爸在田野中散步。四周都是一望无际的庄稼,有我腰那么高的麦穗都结满了麦子。那个晚上很安静,只听得到蝈蝈稀稀疏疏的叫声。但这样的夜晚未免有点冷清,是萤火虫的出现让田野中多了一丝生机。第一次看到真正的萤火虫,我竟差点没认出来。远处的田野间有着一个个小光点,缓慢地移动着,时而明亮,时而暗淡。爸爸指着那几个光点对我说道:“那就是萤火虫。”眼前屈指可数的光点让我有些失望,这就是我期盼已久的萤火虫吗?记忆中的萤火虫是像星星那样发着耀眼的光芒,可眼前却只有微弱的光。
我不甘心于眼前所看到的,向那几点光越走越近。这下一切都清楚多了,一个个萤火虫拖着一闪一闪的腹部,从我面前飞过,就像流星一样。这光虽然暗,但也足以照亮它身边的黑暗。
渐渐地,周围好像更亮了。我把目光从那一个微小的萤火虫身上移开时,才发现身边都是小光点,萤火虫从几只变成了十几只,甚至几十只,向田野中聚集过来。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萤火虫,一时间兴奋不已。我把手往萤火虫最密集的地方一伸,再迅速合上。我怕手松开萤火虫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就通过手指的缝隙往里面看,里面有三只各自发着微光的萤火虫。但那一瞬间,我却觉得萤火虫格外的明亮。那三束微光一下子就填满了我的手掌,光从手指的缝隙里透出来。就是这时,我改变了对萤火虫的看法,一只萤火虫的光是微弱的,可几十上百只、成百上千只萤火虫凝聚在一起,它的光就变得明亮夺目。萤火虫不只有美,它们的凝聚力才令人震撼。
离开时,我将手中的萤火虫放飞。渐行渐远,回头再看向那一簇萤火虫,我终于发现,现在的它们的的确确成为了挂在天上的星星。
一滴水,渺小得经不起风吹日晒;千万滴水凝聚在一起,却能乘风蔽日,掀起巨浪狂涛。一只萤火虫的光暗淡得像风中的残烛;千万只萤火虫的光凝聚在一起,却夺目耀眼,足以与繁星交映,与皓月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