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遵守法纪】
遵守法纪高二作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遵守法纪高二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了法制,那么那个国家将是一片混乱……子曰:吾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连孔子都如此遵守法律,我们常人就更应该遵守法律了。
小时候,我们是否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男孩,小时候总是偷班级东西给母亲看,母亲不仅没有批评他、阻止他,还表扬了他,让他继续做。长大后,他因为偷别人钱财,被判死刑。当他母亲上来时,他冲上去咬自己的母亲:“都怪你,都怪你我才会落到这样的下场,如果你当初阻止我,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我恨你!”我听完后懵懵懂懂,好来才知道是什么意思。“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便是这么来的。
现在许多青少年因各种原因走上了犯罪之路:
①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事后,小新投案自首。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他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②20xx年6月16日,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了,然而这一天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却令人刻骨铭心。
这天凌晨2点40分左右,位于北京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一幢小楼2层的招牌为“蓝极速网络”的网吧突然起火。顿时,烈焰腾腾、势不可挡,大火还引起电器设备和显示器屏幕玻壳爆炸。由于网吧只有一个门,着火时还锁着,窗户也都被铁护栏封住,网吧里的人无路逃生。经市民帮助撬开个别护栏和及时赶到的消防队采取紧急措施后,部分被火围困的网民从窗户跳出或被救出。待9部消防车将过火面积达100平方米的大火扑灭,火灾当场烧死20人,17名伤者送医院抢救,后受伤者中又有5人死亡。
这场火灾造成的群死群伤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市伤亡最多的,而纵火者是几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因和网吧服务员发生纠纷后起意报复,故意纵火将网吧点燃。北京市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认为这几名中学生刘-、宋-、张×,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因三人在犯罪时均未成年,依法对他们从轻处罚,判处刘-、宋-无期徒刑,剥夺了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张×《女》有期徒刑12年,参与纵火的还有张×《男》因不满14岁,未追究刑事责任,被北京市公安局收容教养。
人们之所以对此案无比震惊,不仅是因为这场火灾造成北京市伤亡之最,更主要的是对几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的罪行竟如此恶性,如此危害社会和他人而触目惊心。
以上事例令人震惊,作文我们青少年的我们,更应该遵纪守法。不要等到被抓住了才肯罢休,如果等到了那种地步,将会一发不可收拾的,再后悔也来不及了。我们要从今天开始,从先在开始,遵守法律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为祖国的和平、平安做出一份贡献,更是给自己的人生安全做一份保障。我们每个人如果都遵守了法律就不会害怕,就像这句话说的“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们遵法、守法就不会犯法,我们不要走向犯罪的道路,我们要走正路,如果每个人多这样想的话,每个人多那样做,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美丽。
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你可以用法律澄清事实,让你受到保护
【篇二:宪法就在我身边】
每当人们提到宪法,都会觉得离我们的生活很远,都会觉得那是国家机关的事,开始我也是这么想的,于是我查阅了资料,对宪法有了一点了解!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包含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原来宪法和我们每个人都存在着很密切的关系,它是国家制定,是我们每个公民都要遵守的纪律!于是在我们国家把每年的12/4定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学习,我也把宪法离我们比较遥远的误区有所更正,在我小的时候,爸妈总是教育我,不许拿人家的东西,不许和别人动手打架,爸爸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句话就是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小时候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整天骂人,打人偷东西等一些不良的行为,如果不及时改正,总会有一天走上犯罪的道路!我在学校里,老师也经常要求我们要谨慎的交朋友,要和善良的人在一起,处处要以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为榜样,提高自身的修养,犯了错误要及时改正。
记得爸爸给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学生,在学校不听老师的话,老师说他他就和老师顶嘴,不做作业,后来迷上了上网,没钱就和家里说谎要钱,在没有就在学校和同学要,欺负低年级的同学,终于有一天没钱上网,他就去抢了一个路人的钱包,刚好被一个女老师看到,他怕老师会去告发他,就把老师拖到没人的地方杀害了,这个老师刚退休不久,刚刚到了可以休息的时候,被这个学生杀害了,从此离开了她的亲人,当时听这个事情的时候,很难过,当时是为了那个老师,难过!我现在想想,如果那个学生在小的时候能够好好的学习法律,懂得从小遵守纪律和法律,就不会有后来的两家人的凄惨了!
这样的实际例子很多,电视,网络都有报道,甚至在我生活的周围也有青少年犯罪的现象,我深深的意识到,遵守法律一定要从我们小时候做起!学会从小约束自己,学会在法制的制约下生活,不要触犯法律,做一个懂法,知法,遵守法律的的人,要像邓小平爷爷说的那样,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这样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安定更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