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妈妈,我错了】
星期五晚上,我要上英语培训班。6:00就要上课了,可是妈妈5:30分才下班,所以,妈妈对我说:“待会儿我就不上楼来了,5:35分在楼下等我呀,别忘把面包和牛奶带点下来给我当晚餐。”傍晚,外婆又来电话千叮咛万嘱咐:“你一定要把放在桌上的面包、酸奶带给妈妈吃,她还没吃晚饭呢,千万别忘了!”我只是“噢”了一声,挂了电话就去做作业了。作业做累了,还看了一会儿课外书。5:30分一到,我急忙挎上书包,还不忘把课外书带去,我已被《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深深迷住了,仿佛正和蟋蟀柴斯特一起玩耍呢,早已把外婆的叮嘱抛到九霄云外了。我一下楼,发现妈妈已经在等我了,我就迫不及待地跨上了妈妈自行车的后座。
那天还是雨天,我的体重差不多和瘦小的妈妈一样了,她在雨中艰难地一步一步骑着。雨水打湿了妈的衣服和眼镜,使她看不清路面。而且上坡时,她几乎用上了吃奶的力气,还时不时发出“噢噢”地呻吟。坐在后面的我几乎能听到她急促地喘气声。但我坐在后面大喊:“驾,快点,快点,上课要迟到了!”妈妈什么也没说,吃力地一脚一脚踩着脚踏板,汗水浸湿了她的衣裳。终于到了学校,我急忙拿起书包,跑向教室。下课了,听同学的妈妈说:“刚才***妈低血糖了,幸亏前台老师给***冲了一杯红糖水……”我一听,赶忙跑进教室,想拿面包和酸奶给妈妈吃,可是我把书包翻遍了,也找不到一点儿可吃的东西。只好对妈妈说:“妈妈,我把食物忘带了。”我真后悔当初只顾着看课外书,忘了带妈妈吃的晚餐了。
到家后,我急忙拿出点心,还有我最爱吃的巧克力塞进了妈妈的嘴里,看着妈妈鼓鼓的嘴巴,我只觉得鼻子酸酸的。我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不把东西带来,使你的饿肚子的。”妈妈却摸摸我的头说:“一个人只要知道自己错了,并且为此而忏悔,还是好样的。”
妈妈,我以后再也不会了,一定会做事细心,不马虎,不丢三拉四了,一定扔掉健忘的坏习惯。妈妈,对不起。
【篇二: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今天,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康涅地狄格州乡下的草原上,一只贪吃的蟋蟀跳进了野餐篮子里,不知不觉被带往纽约最繁华的时代广场地铁站。这只赋有超级音乐天赋的蟋蟀斯柴特,幸运地遇到了爱他的小主人玛利欧,并且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而且和他们都成为了好朋友。这只可爱的蟋蟀在好朋友的协助下学习了音乐,成为了震惊了纽约的音乐家。蟋蟀柴斯特用他的天籁之音回报了所有的好朋友们,帮助小主人家摆脱困境。可是,这位大名鼎鼎的音乐家,想家了,他望着自己生活了多月的纽约,还是依依不舍地踏上了回家的火车。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认识到任何成功都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想成功就要努力,没有任何成功是不劳而获的,成功贵在努力付出。以前,我一直认为人的聪明是天生的,自认为有点小聪明就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根本不需要花大力气就能轻松应付学习,上课开开小差,听一半就觉得自己会了。作业呢也是马马虎虎,不是这里忘记一个零,就是那里忘了验算,加法看成减法,减法看成除法……语文的字词是今天会写,明天忘记。我每天处于迷迷糊糊,一知半解的状态中,得过且过。直到这次期中练习结束,我才发现自己跟其他同学相比,掉队了不少,我开始着急起来。妈妈对我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真金在烈火中炼成。”我知道,没有努力的付出,哪里有好的成绩?是啊,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日复一日地努力,才最终打败了吴王。布鲁斯王子也是通过不断地努力才赶跑了外国侵略军。更何况是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呢?芝麻开门没有捷径,只有努力!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加油!
【篇三: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塔克的郊外》讲的是亨利猫、塔克老鼠、知更鸟约翰、蟋蟀柴斯特、艾伦小女孩、艾伦的狗圣博纳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讲的是亨利变家猫。变成谁的猫呢?当然是变成艾伦的猫啦!事情是这样的,塔克他们正在路上走,走着走着就看见一只凶巴巴的狗,狗冲着亨利猫大叫大嚷,小女孩艾伦阻止了无礼的大狗,救了可怜的小猫。然后对着亨利说:“你很漂亮呀!”亨利的老朋友塔克焦急地说:“他是一只猫!”艾伦就问亨利:“你要不要跟我走?”亨利说:“要!”塔克终于顶不住了,艾伦就把亨利猫带走了。
亨利猫觉得艾伦那里的食物很好吃,就不愿意回到塔克那里去了。现在的亨利猫变得越来越胖了,也越来越懒了,塔克劝他不要再这样下去了,亨利猫可不在乎。我真替亨利猫感到难过,如果是我,我肯定不会这样子的。如果我会魔法,我一定要把好吃懒做的亨利猫变回原来的样子。
【篇四: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部令我百看不厌的书。书中叙述了主人公柴斯特于一次偶然中来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由此展开了一系列引人入胜的故事。柴斯特有一颗感恩的心,它富有音乐天赋,诚实更是它的一大特点。有一次,柴斯特在睡觉做梦时吃掉了半张两元钱的纸币,醒来后发现自己的失误害怕不已。塔克老鼠对它说:“赶紧收拾家当,逃走。”柴斯特没有同意:“他们对我很好,我不能逃走。”塔克又给柴斯特提了好几个馊主意,但都被柴斯特一一否决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柴斯特选择诚实面对自己所做的事情……
看了柴斯特在这件事情中的表现,我不仅感叹:尽管柴斯特吃掉了两元纸币的一半,可它没有选择撒谎、甚至逃避自己犯下的错误,而是勇敢面对!这使我想起有一次在乡下我偷偷去打水漂,在河边玩了一会就发现了爸爸的身影,我心里一慌,心想这下完了,老爸最反对我一个人到河边玩的。于是我一个箭步窜到后门,然后蹑手蹑脚地逃到楼上书房,假装看起书来。
还没等我“扑通扑通”狂跳的小心脏缓下来,爸爸的身影就出现在了书房门口。
“刚才去哪里了?”
“我、我一直在看书”,我低着头装着很认真的样子回答。
“哦,那你仔细阅读阅读……”
一想到这里,我不禁有点惭愧:自己连一只小小的蟋蟀都不如。原本以为这不过是小事一桩,可和柴斯特一比,还真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呀!以后我要向小蟋蟀学习,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个诚实的人。
《时代广场的蟋蟀》里还有许多充满寓意的故事,每读一遍都让我有不同的收获。这正如高尔基所说: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篇五:生命的步履】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是一位挚友,一直伴随着你,与你一同在生命的王国里遨游,留下一个个坚实的步履。
在浩瀚的书海里漫步,探究未知的知识,好比小草儿探出地皮,好比小鸟儿飞翔蓝天。我每忆及这种渴望,愉快便悄悄地洋溢在我的心田。
我最早接触阅读是在妈妈的怀中牙牙学语的时候,妈妈拿着一张张卡片教我识字。那是一种手掌大小的硬卡片,两面都印着漂亮精致的图案,最上方标示着对应图案的文字和拼音。我每次都认真地学习着,津津有味地欣赏着这些卡片,不知不觉中认识了好多字。
后来,我上了幼儿园。渐渐地,我能够根据图片,编出富有情趣的小故事。我有时还会把自己编的小故事讲给大人听,渴望听到赞扬的声音,这些小小的赞美让我的心不由得欢快起来。
步入了小学,我才开始真正的阅读。我很喜爱看童话书,课间,经常捧着一本书,坐在位置上读书,看到精彩的地方,我通常都会回顾好几遍。我跟着郑渊洁先生笔下的皮皮鲁和鲁西西一起进行了好多惊心动魄的历险;我听到了蟋蟀柴斯特演奏出的美妙音乐,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使我感受到塔克、亨利、柴斯特之间的真挚友情;我与长袜子皮皮一起淘气顽皮地玩耍,与她互相分享着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自由自在生活着。我向来注重阅读书中的情节,作者丰富的想象使得故事变得趣味盎然,环环相扣;人物的精神品质更是让我领略到了许多深刻的道理。这样的醉心阅读大大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在阅读中,我学会了作者的习作手法,积累了词语,丰富了想象力。我笔下的文字逐渐鲜活灵动,让我的文章也常常居全班之冠。
现在,我升上了六年级,那些古今中外的名著,深深吸引着我,使我如痴如醉。每看完一本名著,我都会由衷地、发自内心地感叹——一本好书!《哈利·波特》带领我前往魔法世界,一同探险,一同成长;《三国演义》让我仿佛看到了一曲演绎在三国时期的璀璨的史歌,我认识了智慧的诸葛亮,忠义的关羽,一代枭雄曹操……;《荒野的呼唤》悬念叠生,它带我进入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让我哭,让我笑,让我喟叹生命的顽强。
生活中,我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用耳朵去聆听,用鼻子去闻,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思用笔写下来。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去感受大自然,写一篇作文。我特意到山上,拿着作文本和笔,用一个早上的时间埋头创作。面对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我的思绪一下子都从脑海里飞了出来,平时积累的描写大自然幽静美丽的好词佳句也跑了出来。当然,这一篇充满真情实感的文章得到了表扬,备受好评。
因为阅读,我看到了一个更加广阔的世界;因为阅读,我的人生阅历将更丰满,我的人生步履将会越来越坚实……
【篇六: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森林的呼唤,是大自然的主调。柔美的主调飘逸而出,仿佛在述说着情话,一丝丝凉沁沁的音丝。飘洒入灵魂深处,缓缓拂去着灵魂的不安,静静洗涤去灵魂的戾气;万物的轻吟,是大自然的伴曲,以韵辅声,音韵相成,韵味悠长,仿佛能让人融入那沉醉的静谧,如痴如醉。让人看到了那剔透琉璃的音色,沉迷于中。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的是一直叫柴斯特的小蟋蟀的传奇故事,从默默无闻的土老帽儿到出人头地的名蟋蟀。但它放弃了这些功名利益,只因它不快乐。在大自然诞生的蟋蟀是特别的,它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它不受荣耀的诱惑而折断自己的双翼。它的一生只做自己快乐的事情——为大自然歌唱,为快乐歌唱,为自由歌唱。柴斯特的一生是自由逍遥的,不受贪婪的摆布,也不受欲望的控制,它只做一只平凡快乐的小蟋蟀。柴斯特的歌声是纯净而淡然的,也是千变万化的,如风般清爽,如云般飘渺,如水般清凉,如月般朦胧,还带着一股属于大自然的不坠入红尘的优雅、尊贵与傲然。
可是,在如今的社会上,又有谁会像蟋蟀柴斯特一样听到自由的声音。面对喧嚣吵闹的世界,是谁被金钱遮挡了双眼,是谁被利欲扰乱了双耳,是谁被妒恨蒙蔽了心灵。荣耀是件好事,但是太累,太孤独了。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自由;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一切。值得吗?贪婪、欲望、妒忌……这些太阴暗、太可怕了。
大自然的声音如甘竹般雅致清幽、竹影悠悠,碧锦涟涟;大自然的声音,如火莲般傲然赤热,灼潋妖娆,邪肆逍遥;大自然的声音如水晶般云蒸霞蔚、滢彩若幻,晞星隐曜。
【篇七:回乡后的柴斯特】
柴斯特最终还是决定离开朋友们,回到他自己深爱的老家--康涅狄格州。他上了列车,转眼间就回到了他的老家。
乡下就是没有大城市里那么吵闹,空气也非常的新鲜。湛蓝天空上飘着朵朵白云。他来到了自己的朋友们身边,对他们说:“纽约其实并没有你们说的那么人情冷漠,当时我刚到那里就交了一个朋友,他叫塔克,然后他又给我介绍了一位他的搭档--亨利。他们天天都与我一起来分享他们的食物。有一次,我梦游咬坏的钱,还是塔克帮我付的呢。对了,还有我的小主人,玛里欧也非常关心我。我刚被他收养的时候,他就给我买了一个中国古老的蟋蟀笼子,虽然我不太喜欢笼子,但我依然很感动。依然记得,那一次我啃钱的时候,他还专门去请教冯赛先生饮食问题呢!”
虽然柴斯特已经回到了他的家乡,但是他也非常想念他在纽约的朋友们。于是柴斯特决定给他们寄信。他拿来一个信封,在里面放上了一些金子似的麦穗和他给朋友们的信,然后他招呼来了一只小鸽子,小鸽子衔着快递飞走了。柴斯特看着小鸽子的背影,心里装着说不完的快乐。
柴斯特想这是我回家后最快乐的一天,下次如果还有机会的话,我也要带我的朋友们一起去那里开开眼界,对了,还要让他们见见塔克和亨利。
【篇八:时代广场的蟋蟀续写】
柴斯特非常想念塔克和亨利。柴斯特想了一个办法,柴斯特找到了一个火柴盒和两片树叶还有两根牙签,他把两片叶子推在,用牙签固定住,再把火柴盒放进去,还在里面放了一些腊肠。柴斯特很高兴,他正开心的端详着自己的“飞机”。他想:什么时候能去见塔克和亨利。
柴斯特看见两只正要去飞去时代广场的大雁,柴斯特问道:“你们能带我去时代广场吗?”一只大雁说:“没问题。”柴斯特把自己的“飞机”推来,一只大雁咬住一根牙签,另一只大雁咬住另一根牙签,扑,扑,扑,扑,两只大雁飞起来啦。
没过多久,它们就飞到时代广场了。
柴斯特吃了一块腊肠,他说:“就在排水管里降落。”两只大雁一松口,柴斯特掉进了排水管里,柴斯特正好掉到塔克面前,“柴斯特!?”塔克惊奇地说。塔克连忙叫亨利来,塔克说:“柴斯特,我们刚好在为你准备宴会,我们还给你做了一个秋千。”这时,亨利来了他说:“柴斯特,我给你带了礼物”柴斯特打开了礼物盒,里面有一块大大的腊肠,柴斯特清了清嗓子,演唱了一首《小夜曲》。
就这样,他们度过了愉快的一天。
【篇九: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个世界总是很疯狂,对于这一点,估计连一只蟋蟀也不会反对……
在一个好天气里,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正在练习跳跃。它闻到了一股腊肠的香味,顺着香味来到一只野餐篮中饱餐了一顿。吃饱后,它开始睡觉了。等醒来时,它已随着那一篮食物来到了一个大都市——纽约。它被一个友善的小男孩玛利欧收养了,并结识了一对好朋友:一只名叫塔克的老鼠与一只名叫亨利的猫!有一天,这三个好朋友心血来潮,举办了一场为纪念柴斯特来纽约两个月的派对。不料,它们实在太忘乎所以了,导致现场发生了火灾,使玛利欧一家损失惨重。在损失之后,事情的发展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像往常一样,玛利欧妈妈
准备卖报纸时,柴斯特演奏起了一曲《重归苏莲托》,将自己的音乐天赋毫无遮掩地展示于世人,吸引了人们的脚步,并为这个一向不景气的报摊带来了好运……随着日复一日的演奏,柴斯特开始想家了,它思念起故乡的家,故乡的伙伴,故乡的小溪,故乡的树桩……故乡的每一景一物都使它深深地怀念。终于,它走了……
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故事中的柴斯特便是如此。它放弃了纽约灯红酒绿的城市生活,最后回到了故乡那一片熟悉的土地,过着朴实的平凡生活。是啊,在现实生活中不是这样吗?那么多青年人背井离乡地去过着身不由己的生活,求得到底是什么?所谓的名利吗?不,不是。他们只是为了生活,“快乐的生活”。然而,从内心深处扪心自问,就会发现其实不然。柴斯特也察觉了这一点,它发现自己鸣唱时,已经不那么快活了,至少不像在乡下时那么快活了。在这儿,它必须在八点与四点半时各开一场音乐会。而在家里,它想唱就唱,想跳就跳,爱怎样就怎样,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于是,经过深思熟虑,它毅然前往康涅狄格州,过上自己真正向往的质朴且充实的乡下生活……
《时代广场的蟋蟀》真是一本好书,它让人大笑,让人悲哀,让人深思……
【篇十: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在书店的书架前来回踱步,考虑着买那一本书为好。忽然我眼前一亮,《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书名真是有意思,就决定买这本书了!
一回到家,我变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本,并且一鼓作气把它看完了。合上书本,我情不自禁地感叹这部获得过国际大奖小说的精彩内容,随后便陷入了对作者写这部作品原因的思考……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极富有音乐天赋的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人类的野餐篮之中,结果在自身无意识的情况下离开了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来到了美国纽约最为繁华的时代广场地铁站。在这个人来人往、举目无亲的世界里,不幸的柴斯特幸运的遇见了两个朋友——聪明又“富有”的塔克老鼠和憨厚的亨利猫,还有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它用绝妙的“琴声”回报它的朋友们,不仅让贫困的玛利欧一家收入几层翻倍,自己也成为了纽约众人皆知的演奏家!
但是,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闷闷不乐,它思念它静美的家乡。最后在两个朋友的帮助下,它回到了它的家乡,过上了曾经平静的生活……
这本老少皆宜的书的作者或许想告诉我们很多道理。名利与自由之间的选择,总是隔着一种叫做“快乐”的东西。对于自由而言,快乐是无忧的生活,平淡的友情,温暖的关爱。而对于名利的快乐,恐怕无非就是财富和荣耀,其它的还有什么?
的确,有人为了追逐自由而不自由,但是更多的人为了追逐名利而更不快乐。名利这东西究有何等诱惑,能让人苦苦追求而放弃美好的生活?假设这个社会是一个天秤,一个物欲纵流的天秤,谁轻谁重很快揭晓。
我想,人应该多些原始的快乐,至少不是全部,能多一些友谊与关爱,这也是好的,世界能更美好一些。人类在快乐方面何去何从?我不知道。但是和真正的快乐相比,名利的光芒算得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