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听思念说话】
天,一天凉似一天。河边的槐树上的树叶,黄了大半树。风一卷,卷起树上枯叶,飘飘转转落到河面上,随水流一起流向远方。
听到远处传来的二胡声,我停住脚步,打消了去村口的念头,转身向刘爷爷家走去。
刘爷爷也是村里最年老的几个人之一,他喜欢拉二胡,没事的时候,我就会去听他拉二胡。他会拉的曲子,我很熟悉。只是这次,风里的曲调很陌生,以前未曾听过。
推开门,走进院子里,趴着的大黄狗看到我来了,起身向我跑来,冲着我摇尾巴,嘴里发出哼哼的声音。刘爷爷也还在继续拉他的二胡。找了把椅子,我坐在了刘爷爷旁边。
许久,二胡声停了,刘爷爷也没抬头,只是掏出手帕,细细地擦拭他的二胡。我逗了逗身边的大黄狗,
“爷爷,以前怎么没听过这首曲子?”
“这首曲子是我新做的,我给她做的。今天是她生辰。”
池边的柳树在风中轻轻摇曳,长长的柳条在风中轻摆,像绵延无尽的思念。
“是刘奶奶吗?”
“嗯。”
“怎么会想起给她作曲?”
刘爷爷顿了顿,说:“这是我答应她的,我答应过她,说要在她生辰的时候,专门给她做一首曲子。想想我和她相识一直到现在,已经有五十年了。”刘爷爷脸上露出怀念的神色。
“你们感情很好吧?”摸了摸大黄狗的脑袋,我说。
“是啊,她会唱昆曲,记得年轻的时候,我俩经常坐在一起,她唱曲,我拉二胡给她伴奏。只是现在,却再也回不到那样的日子了。”刘爷爷叹了口气,神色有些伤感。
我默然。
门外传来吵闹的声音。一大群孩子在门外,嘻嘻闹闹的玩着,闹腾了一阵子,他们就离开了。
“看你的样子,是要去村口吧?”爷爷突然问道。
“是,今天陈老贵应该回到村里了。“
“别去了,陈老贵刚刚来了我这里,我替你问了,他说你父母今年不回来了。“
风很轻,很柔,可我却觉得它吹得我眼睛疼。
陈老贵常年早外面走商,他每三个月回村一次,每次回来,都会替村里的人捎来口信,或者是帮他们带回一些东西。算算日子,他的这次回村是今年的最后一次了。
风渐渐的大了,柳条在风中摇摆的更厉害了。
沉默了很久,我稍稍整顿了心情,问“那你呢,你家今年怎么说?”
“和往年一样,他们只是托陈老贵捎了些东西回来,人不回来了。”
“送再多的东西回来都不及他们真真实实的回来一趟。”
“是啊,只是很多事都是由不得己的,他们不回来该是有自己的苦衷,孩子,人生在世,不可能事事都顺心,想开点。等明年吧,也许明年他们就回来了。”
“可我想他们,想见他们。”我有些哽咽。
像是过了很久,爷爷说:“孩子,再听一遍我的新曲吧。”
咿咿呀呀的二胡声随风一起穿过池边的柳树,带着思念,飘向远方……
【篇二:暑假我学会了弹吉他作文】
一天,我刚放学回到家,爸爸就告诉我要在六点半前做完作业,我感到疑惑不解。经我的再三追问,才知道爸爸要带我去学弹吉他。
我做完作业,跟着爸爸来到老师家里。老师教我认识了吉他的三大部分,学了抱吉他的姿势,了解六弦。
刚学吉他时很苦,经常把手指勒起裂痕。有一次,我和同学罗浩希实在忍受不了了,想打“退堂鼓”,老师就带我俩到楼上看别人拉二胡,只见一个和我们年龄相仿的少年,正埋头全神贯注地拉二胡,老师说:“拉二胡没有弹吉他那样变化多端,二胡是枯燥无味的,一直来回地拉一个旋律,而且比弹吉他还苦。这位同学已经学二胡近一年了。”这时,老师们谈论起我们的年龄来,问那位同学多大了,那优美的二胡声嘎然而止,他抬起头回答:“十岁了,读五年级。”这时我才发现他是我们同年级的肖雄文。我们聊得很投机,他告诉我:
“只有克服困难才能成功,二胡和吉他是一样的。”这句话一直被我铭记在心。
另一天晚上,我学完吉他回来,在我家楼下火锅店门口遇到店老板,他见我背着吉他,就要让我给他弹了一会儿,我爽快地答应了。
他接过吉他就弹起《同一首歌》,动作是那么的熟练,琴声是那么优美。他还饱含深情地说:“好好学!”朴实而简洁的一句话,使我深受感动。
如今,我已经学会了用单音弹一些简单的.歌曲,开始学独奏。在大家的鼓励下,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三:推荐一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
周六,我去上天才作文班,老师导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迪克是一条极其丑陋的狗,连妈妈和主人都不喜欢它,把它扔到了山林里,为了生存练就了一身本领。后来迪克渴望能有一个主人,就遇到了小盲人阿炯。阿炯的妈妈是下乡知青,在他八岁的时候回昆明老家了,他跟着不负责任的爸爸生活,在一次高烧中眼睛失明了。
阿炯后来有了后妈,就更没人喜欢他了,被爸爸送到一个老瞎子那里学拉二胡,此后便在一个茶馆里靠拉二胡为生。在回家的路上跌倒丢失了盲棍,这时碰到了迪克,迪克帮了他,从此他就收养了迪克。
在一次变故中阿炯带着迪克决定去昆明寻找自己的妈妈,在经过死林时遇到科研考察队,以帮他们找寻丢失在悬崖中的岩石标本作为交换条件,被送到了昆明。
在昆明一边拉二胡乞讨,一边寻找妈妈。在乞讨的过程中有一个阿姨每天给阿炯钱,并且很关心他,其实这个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她顾忌现在的家庭以及自己的名声,所以没有认阿炯。
后来阿炯生病了,阿姨在和丈夫宋经理商量后,以好心人的名义把阿炯带到家里养病。后来戏剧团宋经理竟然发现阿炯拉了一手好二胡,于是就让他到剧团演出,并且答应试用期一过就可以成为一名正式的员工。这对流浪已久的阿炯来说是多么来之不易啊。
阿炯把自己与迪克坎坷的经历通过二胡演奏了出来,阿炯很快成了明星,可是在舞台上演出,迪克因为太丑陋而不受观众的欢迎,宋经理买了一只马戏团漂亮的狗来代替,最后迪克气不过搞砸了演出,为此宋经理要宰掉迪克。
阿炯绝对不会让别人伤害自己的迪克,同时也知道了阿姨就是自己的妈妈,他很伤心,最终带着迪克悄悄离开了这个家,离开了剧团。
对阿炯来说,找到了母亲,同时有了工作,而且还成了小明星,这是再好不过的归宿了,可是他为了与自己患难与共的迪克,他宁愿抛弃所得到的一切,哪怕是永远去流浪。阿炯没有违背自己的良心,做出这样的选择很让人感动和震撼。
【篇四:承诺】
初秋的晚风徐徐吹了,吹落满树金黄的落叶,为大地抹一层金黄秋叶。我无精打采的,和妈妈一起走在大街上。这时一阵悠扬的音乐传入我的心间,我不自觉的停下步,如痴如醉的听着……“妈妈!我要学二胡。”我惊喜地指着琴行里发出,刚才音乐的乐器。“我会很努力坚持学二胡,我会成为一个很厉害的拉二胡的人!”妈妈微笑着点头,谁知儿时的那句根本没放在心上。微不足道的承诺改变我的一生。
“啪,一把直尺重重的向我的手心,扫来,我大哭着,旁边放着一把深木色的二胡。“妈我不想学二胡了。为什么。妈妈厉声的问道。学二胡太苦了我坚持不了。你当初是怎么承诺我的?我刚想抱怨。正巧撞上了妈妈的目光——那是我从未见过的认真的眼神。我小心翼翼地低头把那句早会忘记的承诺复述了一遍。妈妈走到我面前用纸巾拭去我的眼泪,语重心长的对我说承诺是一个人的信用,无论是什么承诺?答应过的就一定要做到底,曾经承诺过拉拉二胡,所以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你都一定要坚持。我点点头。
春天鸟语花香我迎着春风灵巧的手指切换着把位用心感受着指尖的技法。夏天我静坐拉琴,任由汗水从脸颊滴落。秋日,我闭目倾听,感受阿炳一生所受的心酸痛苦与之共鸣。冬日我忍住之间胀痛,傲然的推动轻工我始终记得曾经我许下的承诺。激励着我前进的动力。
终于,在我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我十级考出,并获得了很多奖项。那是我第一次正式这把琴复古的情深修长的琴弦在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中,让我认识到承诺重要性——多亏了那个承诺。
那一天,你驻足在秋色之中,于那独一无二秋色之中我欣然许下一个承诺,并毅然履行。那一个承诺让我在以后很多事情中有了新的认识——说到做到!
哦!那一个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