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相关作文

【篇一:和妈妈一起读书】

“马刻,可以睡觉了!”“马刻,都十点钟了,你还不关灯睡觉?”“马刻……”在妈妈不停地催促声中,我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水浒传》。有时候,我也会先应付妈妈一下,把灯关了,等妈妈回到隔壁房间里,再悄悄地开灯,偷看几页。但是妈妈似乎总能猜出我的心思,常常半路折返,逮我个正着,逼我立刻睡觉。

我以为妈妈会一直和我这样“捉迷藏”。

一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样,吃过晚饭,洗过澡,拿着一本刚买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准备上楼。这时,妈妈从厨房里走出来对我说:“马刻,你把妈妈的包带上去。”“哦。”我答应了声,在沙发上找到了妈妈的包。拎在手里,感觉特别重,打开一看,一本崭新的书,静静地躺在里面。“妈妈,你买书了?”“是呀,看着儿子天天看书,妈妈的心也痒了。”妈妈边刷碗边说。“啊,你买给你自己看的,不是买给我的呀!”我惊讶地问妈妈。妈妈笑了笑:“谁规定只能给你们孩子买书,我们大人就不能买些书自己看看吗?”我拿出书,“哇,好厚呀!”书名是《人一生要读的经典》,里面有世界上最经典的散文、最美的诗歌、最犀利的杂文、最精彩的演讲词和最好的小说,翻着它我才知道世上还有那么多著名的作家,那么多我还不能完全理解的文章。原来我的阅读才刚刚起程,要行的路还真远。

一张书桌,一盏台灯,两个身影,两本书,构成了晚上宁静而美好的世界。我和妈妈坐在灯前,除了翻书声,就听不到其他声音了。“妈妈,可以睡觉了!”“妈妈,我关灯了!”在我的催促声中,妈妈才不情愿地放下手中的书。

【篇二:书】

书是什么,是一种消遣的工具?不是;是一种陶冶情操的东西?不是;难道是一种升华灵魂的东西?也不是。我认为,书是人生。

小时候,我们喜欢书,认为书是童话,是一种美妙的东西,我们在生活中,睡梦中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们,男孩呢,认为自己是王子;女孩呢,也都想做公主吧,这是一种美好的想象。

青少年时,我们喜欢书,认为书是小说,是一种奇妙的东西,这时我们对书的依赖可就远超于小时候了,男孩喜欢看玄幻小说,玄幻小说中的打斗场面深深吸引着他们;女孩们也喜欢小说,但她们喜欢言情小说,小说中酷酷帅帅的男孩很容易就可以获取这些小女孩的芳心,女孩们想象着,男孩们也想想着……这或许就是青春期的悸动吧。

壮年时,我们也喜欢书,认为书是一切,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如果到了这时你还喜欢书的话,就说明你不是文艺青年就是从事与文学,到了这时,每个人都有了喜欢看的小说,散文,诗歌,杂文,戏剧等等,但此时你在看每一本书的时候,看到的不再是内容,而是精神,如果说非要找一个理由的话,那就是成熟了吧。

到中老年时,我们喜欢书,认为书是生活,是一种精神,一种理念,这时再去看书,就可以从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这叫生活阅历,把自己带入书中可以发现书中的主角就是自己,经历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的无知阶段,又经历过《鲁滨逊漂流记》中鲁宾逊的勇敢与坚持,接着在《三国演义》与《红楼梦》中体会到了刻骨铭心的兄弟情和轰轰烈烈的爱情,等到有孩子后像《孩子你慢慢来》和《亲爱的安德烈》中的龙应台一样与孩子交流,到了最后像《朝花夕拾》一样——回忆青春……

人生如书,好书伴人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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