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最喜欢的唐代诗人李白】
李白,字太白,被人誉为“诗仙”。可见他的诗作是有多么的著名。但是,每个人对他的评价或许都不一样。有的人喜爱他的作品,是他的“铁杆粉丝”;有的评论家则认为李白文学造诣高,但在为官从政方面,却不擅长;有的人甚至认为他是个“酒鬼”,整天喝得醉醺醺的……
小时候,我背过几首唐诗,比如《静夜诗》、《望庐山瀑布》、《早发白帝城》,都是李白的作品。我总想着这么伟大的诗人,一定是个十全十美的大“仙人”。我从来没去想过李白会遭到别人的批评。直到后来,接触到一些关于诗词类的电视节目和书籍,看到一些对李白褒贬不一的评论,我才知道,原来大诗人也是人,人无完人,有优点就有缺点。对于大家提出的李白的优点,我想都不想,都愿意全盘接受,但对于大家对李白的批评,我就没那么愿意接受,我想可能是大家冤枉他了,我不愿意他被别人冤枉。
于是,我平时看课外书或者听故事,都会留心别人对李白的评论。到目前为止,我找到了两个被“冤枉”缺点:第一,李白确实很爱喝酒,但他绝对不是现代人理解的“酒鬼”。第二,李白没有抄袭崔颢的作品。
先说第一点,李白交友广泛,要知道在古代和朋友相见不喝上几杯酒,就表示对朋友都不尊敬呢。所以,我们从他的诗中,能看出很多时候他都在喝酒(别人或许也经常喝酒,只是没有记录,没让世人都知道)。另外,其实,古时候酒的度数并不高(就跟我们现在冬至的时候吃的酒酿差不多),就算不小心喝醉酒了,半个时辰差不多就可以醒酒。所以,李白在那个年代喝醉酒与现代的“酒鬼”喝醉酒闹事应该是不一样的。反倒是,李白喝酒后会“真情流露”,寄情于诗,才会给我们留下这么多经典作品。
再说第二点,李白没有抄袭崔颢的作品。李白曾经去黄鹤楼游玩,当他登上黄鹤楼顶层,从黄鹤楼上俯看风景,忍不住想写一首诗时,却看见崔颢已经在那儿题写了一首《黄鹤楼》。
李白看完了这首诗后,觉得崔颢写得特别棒,他自认为自己绝对写不出如此好的诗篇,便写了一首打油诗后就走了。事后,李白一直想要学习崔颢的这种作诗方法,于是,他在游览了金陵的“凤凰台”后,用这种方法仿写了一首《登金陵凤凰台》。李白仿写得很到位,所以,这首诗才能同样成为经典之作。当时,崔颢不如李白名气大,李白尚能这样谦虚地向崔颢学习,看来他是真正领悟了“三人行,必有我师”的道理啊!
所以说,李白根本不是什么酒鬼,也不是什么抄袭别人诗词的人。在我眼里,他是一个才情出众、交友广泛、忧国忧民的诗人,同时,也是一个能够虚心学习的诗人。
【篇二: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家有一只小白猫,它全身雪白雪白的,所以我给它取名叫"小雪球"。
它长着一对三角形的耳朵,水灵灵的眼睛,像一双透明的水晶球。中午,它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晚上,它的眼睛又大又圆。所有,小雪球白天睡大觉,晚上才去捉老鼠。眼睛下面一有个嗅觉敏感的鼻子,每当妈妈切肉时,小雪球总是触着我的腿,喵喵地叫,好像在说:"我要吃肉,我要吃肉"。鼻子下面有一张小嘴巴,叫起来,喵喵喵的,非常好听。如果它蜷在那里,就像一团雪白的大棉花球。
每当我放学回到家的时候,刚打开家门,小雪球就向我扑来,在我手上舔来舔去,痒的我直大笑。
当我写作业的.时候,小雪球总会呆在我身旁,等待我写完作业和它玩耍。
当我睡觉时,小雪球总会对我喵喵的叫几声,好像在对我说:"晚安,我的主人"。
我喜欢我的小雪球。
【篇三:我最喜欢的动物】
“汪、汪、汪。”这是谁在叫呀?原来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狗在叫呀!我特别喜欢小狗的眼睛,又大又圆,而且颜色非常多,有蓝白相交的,有深蓝深蓝的,还有黒亮亮的等等。
狗,大家都喜欢,人们都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狗可以在主人不在家时看门,只要坏人听见了狗叫声都不敢去偷东西了。
前几天我拿了一本书随手看看目录,一个题目吸引住了我的眼球。那题目是《载入历史的`狗》,讲的是一只狗和主人去当兵,主人不小心中了枪,死了,那只狗冲向结果主人生命的那个人,一口把那人的三个手指头咬下来带回去给主人。因为狗主人死了,所以军官们把狗送给了别人。一天,有个人走过来,那狗冲上去一口就把那人咬死了。众人要把狗拿去杀了,狗的后主看见那人手上少了三根手指,知道那是当年杀了狗的主人的那个人。狗为主人报了仇,可因为过于激动,狗引发了脑溢血,也倒下了。
这多么感人呀!狗最大的优点就是忠诚,看到主人有危险,就会奋不顾身地挺身而出,就算主人死了,它也忠于主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忠诚的狗。
【篇四:喜欢的动物作文】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可爱的泰迪狗。泰迪狗有白色、奶油色、香槟色、杏色、红色、巧克力色、灰色、黑色。
我家有只泰迪叫甜甜,长着一身巧克力色的卷毛。圆圆的.黑眼睛和三角形的黑鼻子看起来萌萌的,不动的时候像是一只玩具狗狗。小泰迪非常聪明,它能听得懂我们对它说的话。喜欢黏人也爱撒娇,看到我会像个小疯子一样上串下跳;它很小,像长不大的小精灵,但很机警;它爱吃狗粮又爱洗澡,很讲究营养和卫生;而且很爱臭美,爱打扮,爱穿漂亮的衣服,还爱拍照!妈妈说,养狗狗要给他领证,给他体检,还要打预防针,给它健康,这样才是真正的爱狗!
我属狗,我也喜欢狗,更喜欢泰迪狗。我和爸爸约定了,等我考上大学,爸爸会给我一只白色的泰迪。我要努力,好好学习,泰迪--我来啦!
【篇五: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家的小狗是野外捡来的,它非常可爱。
它身体胖胖的,全身都是黑色的,头是椭圆形,眼睛圆溜溜的,非常小,嘴巴很大,锋利的牙齿像一把剑,耳朵耷拉下来。小狗有四条长腿,跑起来像一辆汽车在大路上奔驰,尾巴毛茸茸的,像个黑色的'毛绒小球。
兴奋的时候尾巴一摇一晃,生气时露出凶猛的表情,“汪汪汪”地叫着,似乎在警告你,热的时候舌头一吐一吐地哈着气。
小狗它吃食时表情可爱,爱吃狗粮、肉、骨头……吃食时很滑稽,常常吃一口,伸出舌头舔一下嘴巴,吃一口又舔一下嘴巴,乐此不疲。
它睡觉时,趴在自己的小床上,像一个婴儿睡觉一样,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我非常喜爱我的小狗,每天精心照顾它,和它玩耍,我们已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朋友。
【篇六:我喜欢的诗人】
若将文化比作一条璀璨的银河,那么诗人就是银河中一颗颗闪亮的繁星,我认为,最闪亮的非王昌龄莫属。
无论是那句刷爆网络的“青山一道风雨,明月何曾是两乡”,还是那句让人热血沸腾的“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还是那句“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亦或是那句“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不论是哪一首都出自于“七绝圣手”王昌龄之手。王昌龄,字少伯,是“四大边塞诗人”之一,有“诗家夫子”之称号。
公元724年,王昌龄27岁,王昌龄过阳关,出玉门,远赴西域边关。边疆的天空格外明亮,皎洁的明月,雄伟的城关,感慨之下,一首《出塞》涌上心头——“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这首诗好像带着我来到了唐朝的战场,让我看到战火四起,黄沙漫天。让我看见浴血奋战的士兵和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战甲。千百年来,无数的诗人都在讲述战场,即便是“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都不及王昌龄的“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尽管千年已逝,王昌龄的诗篇从古至今依然是熠熠生辉,年少贫苦,却能勤学不辍;陈海沉浮,却能不忘初心,所谓的“七绝圣手”,圣的不仅仅圣在诗,圣的更是王昌龄那高洁挺拔的人格。
大唐诗人,或温暖,或豪迈,每一个名字都是一颗闪亮的恒星,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在这些恒星中,我最喜欢七绝圣手——王昌龄。